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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是指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单位和个人,明知他人是吸毒者,而向其提供国家管制的能够使人成瘾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行为。 查看详细>>

  •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和单位。单位包括生产厂家以及销售、运输、管理、教学科研、医疗等部门。 (二)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向吸毒者提供… 查看详细>>

  •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认定

    《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没有规定具体数量标准。也就是说原则上只要向吸毒人非法提供毒品,就可构成本罪。但在实践中,并不是对所有非法提供毒品的行为都定罪,而要综合全案各种情况,如偶犯、初犯等情况,根据《刑法》的规定,如果数额较小,情节显著轻微,危… 查看详细>>

  •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量刑标准

    1、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查看详细>>

  •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立案标准

    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个人或者单位,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员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提供鸦片二十克以上、吗啡二克… 查看详细>>

  •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十二、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根据《决定》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是指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 精神药品… 查看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