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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南省行政处罚听证办法》已经2021年10月11日省政府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于2021年10月23日公布,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河南省行政处罚听证办法》是为规范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河南省实际制定的。

    颁布单位:河南省人民政府 颁布时间:2021-10-23 执行时间:2021-12-01
  • 《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是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山东省实际制定的。

    颁布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 颁布时间:2021-07-02 执行时间:2021-08-03
  • 《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已经2021年4月7日省政府第120次常务会议通过,于2021年4月23日公布,自2021年6月10日起施行。《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是为全面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社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河南省实际制定的。

    颁布单位:河南省人民政府 颁布时间:2021-04-23 执行时间:2021-06-10
  • 《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已经2021年8月24日十三届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5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1年9月10日公布,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颁布单位:广东省人民政府 颁布时间:2021-09-10 执行时间:2021-11-01
  •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已经2021年7月16日十三届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53次常务会议通过,于2021年7月29日公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颁布单位:广东省人民政府 颁布时间:2021-07-29 执行时间:2021-10-01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已经2021年8月16日市政府第13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和保障本市公共资源一网交易,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资源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的。

    颁布单位:上海市人民政府 颁布时间:2021-08-26 执行时间:2021-10-01
  • 《济南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是为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济南市实际,制定的规范文件。

    颁布单位:济南市人民政府 颁布时间:2010-05-31 执行时间:2010-07-0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是为了保障军人地位和合法权益,激励军人履行职责使命,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促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颁布单位:全国人大常委会 颁布时间:2021-06-10 执行时间:2021-08-01
  •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于2000年3月31日经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12年3月31日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按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根据2016年7月30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等五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湖南省实际,制定的。

    颁布单位:湖南省人大(含常委会) 颁布时间:2016-07-30 执行时间:2016-07-30
  • 2003年1月16日辽宁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9月29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6年1月13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0年7月30日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11年11月24日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正。根据2015年9月25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五次修正。根据2017年7月27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等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六次修正。

    颁布单位:辽宁省人大(含常委会) 颁布时间:2017-07-27 执行时间:2017-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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