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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由市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下放、委托清镇市人民政府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市级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由清镇市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清镇市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实施县级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具体事项按照附件《在清镇市及其有关乡镇下放委托实施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表》实施。

    颁布单位:暂无信息 颁布时间:暂无信息 执行时间:暂无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以下简称《警衔条例》)已于一九九二年七月一日经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颁布施行。这是完善我国人民警察制度的一部重要法律。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颁布时间:1992-10-28 执行时间:1992-10-28
  • 为确保“两步申报”业务改革顺利推进,切实加强海关对水运和空运进出境舱单的管理,规范数据申报,简化数据填制要求,保证数据准确,有效实施安全准入和风险防控机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

    颁布单位:海关总署 颁布时间:2019-09-12 执行时间:2019-11-15
  • 2015年2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公告〔2015〕4号公布《行政和解金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共23条,由中国证监会会同财政部负责解释,自2015年3月29日起施行。

    颁布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 颁布时间:2015-02-28 执行时间:2015-03-29
  • 海关对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出境自用物品监管办法是为了进一步规范海关对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出境自用物品的管理而制定的。2010年10月14日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2010年11月1日海关总署令第194号公布,自2010年12月5日起施行。根据2010年11月1日海关总署第194号令公布的《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出境自用物品监管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0年11月26日海关总署令第198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7年12月20日海关总署令第235号公布的《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18年5月29日海关总署第240号令《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四次修正最新海关对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出境自用物品监管办法全文包括总则、进境自用物品监管、出境自用物品监管等共六章二十一条。

    颁布单位:海关总署 颁布时间:2018-05-29 执行时间:2018-07-01
  • 为了加强检验中心建设,为不断改进和提高临床检验工作质量,更好地为医、教、研服务,现对检验中心的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颁布单位:卫生部(已撤销) 颁布时间:1988-06-22 执行时间:1988-06-22
  •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下达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护士除按规定发给工龄津贴外,另加发护士工龄津贴,以鼓励她们长期从事本职业。为认真贯彻此规定,特对护士工龄津贴的实施作如下规定。

    颁布单位:卫生部(已撤销) 颁布时间:1985-08-30 执行时间:1985-08-30
  •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二十一条“国家鼓励研究、创制新药”以及《新药审批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保护科研、生产单位研制新药的积极性,促进新药的发展,特作如下规定.

    颁布单位:卫生部(已撤销) 颁布时间:1987-03-24 执行时间:1987-03-24
  • 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是为规范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的。2010年12月15日由环境保护不部务会议审议通过,2014年12月19日环境保护部令第32号公布,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最新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全文包括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原则、级别管辖等共二十三条。

    颁布单位:环境保护部(已撤销) 颁布时间:2014-12-19 执行时间:2015-03-01
  • 干部交流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培养锻炼干部、提高干部素质的一个重要措施。为了进一步做好邮电系统的干部交流工作,结合我部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颁布单位:信息产业部(含邮电部)(已撤销) 颁布时间:1993-02-01 执行时间:1993-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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