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已经2021年8月16日市政府第13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和保障本市公共资源一网交易,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资源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的。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是为规范体外诊断试剂的注册于备案管理,保证体外试剂的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的。2014年6月2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2014年7月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公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全文包括总则、基本要求、产品的分类与命名、产品技术要求和注册检验、临床评价等共十二章九十条。
《济南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是为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济南市实际,制定的规范文件。
《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是为加强养犬管理,维护市容环境和公共秩序,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而制定的法规。《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经2009年10月23日成都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通过,2009年11月27日四川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批准。《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分总则、一般管理、限养区管理、法律责任、附则5章46条,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是为了完善律师制度,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发挥律师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作用而制定的。1996年5月15日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5次会议第一次修订,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第二次修订,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9次会议第三次修订,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修正,本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最新律师法全文包括总则、律师执业许可、律师事务所、律师的业务、律师的权利和义务、律师协会、法律责任、附则共七章六十条。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于2000年3月31日经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12年3月31日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按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根据2016年7月30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等五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湖南省实际,制定的法规。
《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已由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日通过并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是为了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社会信用水平,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保护信用主体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天津市实际而制定的条例。《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对社会信用信息、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信用服务行业发展、法律责任等作了具体规定,共八章六十六条。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化妆品是满足人们对美的需求的消费品,直接作用于人体,其质量关系人民群众健康。近年来,我国化妆品产业迅速发展,市场规模逐年增长,在促进经济发展、推动消费升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有必要对1989年制定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进行全面修改,制定新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6章80条,从四个方面对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予以规范。《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已经2020年1月3日国务院第77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为做好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各项工作,建立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工作机制,经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
2017年9月1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表决通过。该法有助于维护国家核安全,防止核恐怖主义做出法律保证。核安全法,作为规定安全管理基本制度的顶层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于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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