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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进一步加强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发布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人体重伤鉴定标准》 (司发[1990]070号)、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 (法(司)发[1990]6号)和《人体轻微伤的鉴定》(GA/T146-1996)同时废止。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颁布时间:2013-08-30 执行时间:2014-01-01
  • 《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已经2021年8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七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9月28日起施行。《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共7章27条,进一步规范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透明度。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 颁布时间:2021-09-28 执行时间:2021-09-28
  • 《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是为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正确履行职责,防止和纠正违法和不当的执法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有关法规,制定的部门规章。

    颁布单位:公安部 颁布时间:2020-08-06 执行时间:2020-08-06
  • 为依法惩治盗窃、破坏窨井盖以及相关管理部门失职渎职等犯罪行为,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制定了《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对盗窃、破坏窨井盖等刑事犯罪,符合立案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立案侦查。检察机关要加强立案监督,依法及时批捕、起诉。人民法院要依法及时审判,作出裁判。在办案中发现的公职人员涉窨井盖职务犯罪线索,应当及时移送监察机关依法处理。要加强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与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完善涉窨井盖相关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对于办案中发现的倾向性问题和社会管理漏洞,要通过公安提示函、检察建议、司法建议等方式提出意见,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要加强法治宣传,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有效预防涉窨井盖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推进窨井盖问题的综合治理。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颁布时间:2020-03-16 执行时间:2020-03-16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预防违法分子假冒电子营业执照骗取收费的公告》。

    颁布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颁布时间:2020-07-31 执行时间:2020-07-31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依法惩处采用“软暴力”实施的犯罪。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 颁布时间:2019-04-09 执行时间:2019-04-09
  • 为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范、解决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在执行刑事强制措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制定了《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颁布时间:2000-08-28 执行时间:2000-08-28
  • 为依法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最高法和最高检审议并原则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颁布时间:2017-05-08 执行时间:2017-06-01
  • 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以及具有监护、扶养、寄养、同居等关系的共同生活人员之间的家庭暴力犯罪,严重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破坏家庭关系,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严格履行职责,充分运用法律,积极预防和有效惩治各种家庭暴力犯罪,切实保障人权,维护社会秩序。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 颁布时间:2015-03-02 执行时间:2015-03-02
  • 2013年6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15号)(以下简称“两高司法解释”)。为认真贯彻执行两高司法解释,依法惩治环境污染犯罪,特提出《关于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意见》。

    颁布单位: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颁布时间:2013-11-19 执行时间:2013-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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