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是我国第一部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出台的专门惩处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规范性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法时间效力规定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一九九七年九月二十五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九百三十七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一九九七年十月一日起施行。《关于适用刑法时间效力规定若干问题的解释》主要是为正确适用刑法,就人民法院1997年10月1日以后审理的刑事案件,具体适用修订前的刑法或者修订后的刑法的有关问题而作出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4年9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26次会议、2014年3月17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8次会议通过,于2014年11月3日公布,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管理办法》是财政部1986年12月3日发行的86财预228号文件。为了适应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需要,做好有关制度调整后的衔接工作,决定废止《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管理办法》(〔86〕财预第228号),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于2017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施行以来,各地严格执法,查处了一批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保障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依法惩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经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八日联合出台了《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旨在从严惩治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
《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是为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禁毒斗争,鼓励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减少毒品社会危害而制定的法规。2018年8月,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公安部、财政部联合印发《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自2018年8月起实施。
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现联合印发《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关于敦促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是为依法惩治职务犯罪,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给境外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以下统称“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以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发布的公告。由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外交部于2018年8月23日发布并实施。
《关于依法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犯罪的指导意见》是为依法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犯罪,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有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侦查、起诉、审判实践,制定的意见。
律师之家网站法规栏目相关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18317098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