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针对社会关切,意见提出了依法严惩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十大执法司法政策。在疫情防控的非常时期,一些地方出现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造谣传谣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影响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意见衔接现有法律规定,对相关规定该细化的细化、该明确的明确,提高了疫情防控法治体系的实效性。
为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贯彻实施,进一步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对2012年1月10日印发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共五十九条,对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人民法院依法履行职责、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职责、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等进行了具体规定。
2016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以法发〔2016〕32号印发《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该《意见》分总体要求、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全面惩处关联犯罪、准确认定共同犯罪与主观故意、依法确定案件管辖、证据的收集和审查判断、涉案财物的处理7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是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文件,2002年12月28日起实行。
为服务巩固脱贫攻坚战战果,推进开展并有效规范刑事案件涉扶贫领域财物依法快速返还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制定了《关于刑事案件涉扶贫领域财物依法快速返还的若干规定》,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正确理解和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研究制定了《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刑罚裁量权,实现量刑均衡公正,提升刑事司法公信力,2017年8月7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现公布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为规范司法实践中对自首和立功制度的运用,更好地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而提出的意见。意见由2010年1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的通知颁布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共七条,自2005年12月30日起施行。该解释是对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答疑。法释〔2005〕15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5年12月1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7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2月30日起施行。
2012年3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解释》是“两高”针对证券、期货犯罪出台的第一部司法解释,共11条,全面系统地对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定罪处罚标准等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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