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制定的法律。2020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修订通过,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为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及时有效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6年12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5次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59次会议通过,于2017年1月4日公布,自2017年1月5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8年9月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47次会议、2018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于2001年7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10号公布。根据2020年8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的决定》修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是为了保证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依法惩罚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以及其他罪,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制定的。
《关于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是为了促进侦查讯问规范进行,防止刑讯逼供等非法讯问行为,依法及时排除非法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是为了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的犯罪行为,维护国家外汇管理秩序而制定的。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四号)公布,1998年12月29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2006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依法惩治海上犯罪,维护国家主权、安全、海洋权益和海上秩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国海警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海上刑事案件管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贵州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已于2021年9月29日经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并公布,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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