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共八章三十五条, 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大运河扬州段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履行对《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共二十条, 自2017年2月1日起实施。
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结合温州市区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共五章五十条,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温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温州市人民政府第126号令)同时废止。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是为贯彻党中央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健全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制度,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研究形成的规定。2021年6月1日,教育部部长陈宝生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50号,公布《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清洁生产是指将综合预防的环境保护策略持续应用于生产过程和产品中,以期减少对人类和环境的风险。
当前有些地方出现乱制乱售伪劣药品,坑害人民,破坏社会治安,对内对外影响很坏。望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加强对药品的管理,严格执行药品检验制度,未经省、市、自治区卫生厅(局)批准不准随意制售。对制售伪劣药品者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惩办。
办理团伙犯罪的重大案件,应当在党的方针政策指导下,按照刑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的有关规定执行。鉴于在刑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中,只有共同犯罪和犯罪集团的规定,在法律文书中,应当统一使用法律规定的提法。
为加强对中央高校自主开展科学研究的稳定支持,提升中央高校服务国家发展战略能力、自主创新能力和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预算管理改革的有关要求,特制定了《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
为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以下简称“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制度教育引导、鼓励守法的正向激励作用,加强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推动提升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制定《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工作规范(试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的通知》,强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对辖区居民实行网格化健康管理,发挥好家庭医生的作用,开展地毯式排查,重点强化对返乡(城)人员和流动人口的健康管理,织密织牢疫情防控的网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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