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公共信用信息的征集、披露和使用,加强公共信用信息的管理,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构建“信用福建”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为了加强艾依河管理,保障水生态安全,发挥其防洪、排水、生态、景观和旅游综合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为了加强“海上丝绸之路·江门史迹”相关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为了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改善生态环境,落实相关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陕西省森林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自2017年3月18日起施行。
为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管理,保证城市、镇规划的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共二十七条,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业经2006年12月8日农业部第3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包括总则、申请、评估、公布、附则等五章,二十七条。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是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由交通运输部、工信部等7部委联合于2016年7月27日发布,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于2005年6月24日由交通部发布, 2015年8月8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17年4月14日经第8次部务会议通过了第二次修正。
为了加强边境地区无线电频率和无线电台(站)管理,规范地面无线电业务频率国际协调活动,维护我国无线电频谱资源权益和空中电波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国际电信联盟《无线电规则》,制定本规定。该规定共6章33条,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原信息产业部2007年7月19日发布的《边境地区地面无线电业务国际频率协调暂行规定》(信部无〔2007〕336号)同时废止。
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制定《中国人民银行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该规定自2019年1月19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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