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是为了确认合伙企业的经营资格,规范合伙企业登记行为而制定的。1997年11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36号发布根据2007年5月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4年2月19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最新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全文包括总则、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分支机构登记、年度检验和证照管理等共八章四十八条。
为使邮电部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公文质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1993年11月21日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结合邮电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为加强对我国轮滑活动的管理,保障和促进其持续、健康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制定本办法。
为促进磁卡电话业务的健康发展、加强电话磁卡的管理,针对当前磁卡电话业务的管理状况,特制定本规定。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是为了确认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资格,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登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制定的。2000年1月1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94号公布2014年2月20日修订并公布,自 2014年3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9年8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公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等四部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最新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全文包括总则、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分支机构登记、公示和证照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八章四十八条。
为加强煤炭工业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含规范、规程等,以下简称行业标准)的管理,促进技术进步,保证工程质量,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使编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保证行业标准的编制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本细则。
部属邮电科研机构是推动邮电科技进步的骨干力量。为加强邮电科研工作,充分发挥邮电科研机构在邮电事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特作如下规定.
《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4月21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国务院关于实施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管理的决定》(国发〔2015〕22号),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了《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经2016年5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第4次行长办公会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印刷业经营者的设立和审批,促进印刷业经营者提高经营素质和技术水平,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有关整顿和规范印刷市场秩序的精神,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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