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以来,我国机电产品出口继续高速增长,总体规模比“十五”期间翻了一番多;出口结构继续改善,高新技术机电产品出口占比超过50%,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产品出口份额稳步上升。截至2010年,机电产品连续16年保持第一大类出口商品地位。机电产品出口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和对外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依靠低成本扩张、价格竞争的粗放式出口增长模式没有根本改变。企业创新能力不强、核心技术缺乏、产品质量不高、同质化严重、境外营销服务缺乏、出口秩序混乱等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没有根本解决。“十二五”期间,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大力调整出口结构,加快培育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竞争力的新优势,促进出口结构转型升级。现提出如下意见。
为维护国家、企业和消费者利益,整顿和规范卷烟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卷烟违法活动,特通告如下。
为规范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行为,依法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制定本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之间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适用本规定。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已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物资管理,合理组织物资流通,加速物资中转,节约中转费用,为实现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做出贡献,特制定本办法。
为规范保健食品申报与受理工作,保证审批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规定。本规定所称保健食品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由卫生部审批的进口保健食品和国产保健食品。
2006年1月1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公布,根据2013年8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3号第一次修正,根据2015年5月2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令第80号第二次修正。
《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已经2001年7月24日部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建设,提高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水平,保证种苗质量监督检验工作有序地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中国边民与毗邻国边民婚姻登记办法》已经2012年3月21日民政部部务会议通过,并已经国务院批准,于2012年8月8日公布,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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