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17日证监发[2007]94号公布,根据2011年12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第一次修订,根据2014年4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第二次修订,根据2017年12月7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废止<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等十三部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改。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已经2009年12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65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2月1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在执行首次审计业务时对期初余额的责任,制定本准则。当财务报表包括比较财务信息时,《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11号--比较信息:对应数据和比较财务报表》的规定同样适用。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在财务报表审计中与会计估计(包括公允价值会计估计)和相关披露有关的责任,制定本准则。
现公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为了提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依据《证券法》及证券期货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本办法。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制定本准则。本准则适用于注册会计师执行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以下简称其他鉴证业务)。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对存货、诉讼和索赔、分部信息等特定项目的某些方面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具体考虑,制定本准则。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评价识别出的错报对审计的影响以及未更正错报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制定本准则。本准则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质量控制程序的责任,以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的责任,制定本准则。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时利用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明确注册会计师利用内部审计人员工作的责任,制定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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