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于2011年7月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8号公布。根据2014年3月2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5号公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并重新发布。根据2021年5月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9号公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3件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并重新发布。
《深圳经济特区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规定》于1997年12月7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66号发布,2004年8月26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5号修正,2017年2月8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93号第二次修正。《深圳经济特区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规定》是为加强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保证用水水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供水用水条例》,制定的规章。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是为加强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管理,规范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原建设部《关于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归口做好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行业自律工作的通知》(建标[2005]69号)精神,制定的规范。
《山东省供热条例》于2014年3月28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9月21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十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山东省供热条例》是为了规范供热用热行为,提高供热服务质量,维护供热用热双方的合法权益,节约能源,促进供热事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山东省实际,制定的法规。
《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于2018年1月18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21年1月22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集中修改部分省本级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湖北省实际,制定的法规。
《陕西省殡葬管理办法》于32000年8月22日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60号发布,根据2011年2月25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2年2月22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有关行政强制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订。《陕西省殡葬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结合陕西省实际制定的政府规章。
《珠海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经珠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3年10月30日通过,与2013年11月26日公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珠海经济特区消防条例》是为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珠海经济特区实际,制定的法规。
《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于2014年12月25日昆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2015年3月26日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根据2019年10月31日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19年11月28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的《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是为了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建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保障公民身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的法规。
《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于2000年4月29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7月30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3年12月19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等八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为保障全民所有制经济的巩固和发展,明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其合法权益,增强其活力,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而制定的法律法规。1988年4月1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1988年4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号公布,自1988年8月1日起施行。2009年0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最新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全文包括总则、且有的设立、变更和终止、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厂长、职工和职工代表大会、企业和政府的关系、法律责任、附则共八章六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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