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是为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党建活动经费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法规。
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对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补充解释——《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2018年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31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1998年7月1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0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998年9月15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的若干问题的规定》在1994.04.15由最高人民法院颁布。该规定分为保证合同成立的认定、有效保证合同保证人的责任、无效保证合同的认定及保证人的责任、在诉讼中为当事人提供的保证、被保证人破产后保证人的责任、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以及其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已于2020年12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5次会议通过,于2020年12月29日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是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已于2015年12月1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7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物权法司法解释一共22条,当中对不动产物权与登记、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善意取得等问题作出了相应规定。
解释(二)是为了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婚姻法、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制定的。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2003年12月26日法释[2003]19号公布,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7年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10次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修正
为了切实保护专利权,规范专利实施许可行为,促进专利权的运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本办法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2001年12月1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十八号发布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市域(郊)铁路是城市中心城区联接周边城镇组团及其城镇组团之间的通勤化、快速度、大运量的轨道交通系统,提供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是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市域(郊)铁路发展,对扩大交通有效供给,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优化城镇空间布局,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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