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是为了规范股份有局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发行及交易,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1995年12月2日国务院第37次常务会议通过,1995年12月25日国务院令第189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律师事务所收费程序规则》已经2004年3月16日司法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是为了加强对证券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证券公司的行为而制定的。2008年4月23日国务院第6次常务会议通过,2008年4月23日国务院令第522号公布,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据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最新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全文包括总则、设立与变更、组织机构、业务规则与风险控制、客户资产的保护等共八章九十六条。
为尊重烈军属(包括革命残废军人即复员军人及其家属,下同)的政治地位,贯彻就业优先权,并帮助其发展生产,改善生活特制订本办法。
根据劳动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体改委、国家经贸委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规定》,结合邮电企业近几年实行工效挂钩的实际情况,为使企业的工资总额与企业的有效劳动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在国家对邮电全行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办法未作变动的条件下,部对邮电企业的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办法进行改进,修改后的方案如下。
为加强邮电部门的行政管理工作,促使各级行政领导干部及管理人员恪尽职守,惩处失职渎职行为,保证邮电部门改革、开放和通信建设的顺利发展,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为加强煤炭工业科技成果的管理工作,严格把好科技成果鉴定质量关,避免重复鉴定,根据国家科委有关科技成果管理的文件精神和当前煤炭部科技成果管理的现状,特提出以下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邮电各级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健全组织措施,根据邮电系统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实行同领导干部谈话的制度。
为切实解决当前查档工作中存在的查询答复不及时,赔偿用户难的问题,改变邮局之间互相推诿扯皮,对用户不负责任的状况,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和邮电信誉,现对邮件查询和赔偿工作通知如下。
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促进邮电对外开放向高层次、宽领域、纵深化发展,规范执行公务的涉外行为,根据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邮电部门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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