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审计工作的暂行规定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若干规定,结合部属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对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规范审核、备案手续,明确岗位责任,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涉外调查管理办法》已经2004年7月19日国家统计局第5次局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木材运输管理,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云南省森林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本规定共二十三条, 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的有关部署,支持转制院团改革发展,提升我国演艺业发展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现提出以下意见。
(2018年4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37次会议通过,根据2019年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62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民商事案件延长审限和延期开庭问题的规定〉的决定》修正)为维护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规定,结合审判实际,现就民商事案件延长审限和延期开庭等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我国煤炭资源丰富,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以煤为主的能源供应格局不会改变。随着加工转换和利用技术水平的提高,煤炭可以成为高效、清洁利用的能源。为保障我国能源供应安全,保证国民经济和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必须加强煤炭的基础能源地位。“十五”时期是我国煤炭工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时期,要通过实施大集团、科教兴煤、洁净煤、综合经营四大战略,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已于2004年2月24日经第29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为了保证邮电通信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严格控制邮电非生产性建设项目,集中有限资金发展通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中发(1997)13号《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和国务院发布的《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邮电部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已于2016年2月16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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