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是为了保护石油、天然气管道,保障石油、天然气输送安全,维护国家能源安全和公共安全而制定的法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0年6月25日通过,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全文包括总则、管道规划与建设、管道运行中的保护、管道建设工程与其他建设工程相遇关系的处理、法律责任、附则共六章六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是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3年4月25日通过,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当前版本是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十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最新旅游法全文包括总则、旅游者、旅游规划和促进、旅游经营、旅游服务合同、旅游安全、旅游监督管理、旅游纠纷处理、法律责任、附则共十章一百一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是为了发挥注册会计师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鉴证和服务作用,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管理等而制定的。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正。最新注册会计师法全文包括总则、考试和注册、业务范围和规则、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协会、法律责任、附则共七章四十六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以下统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9日通过并公布,共十九条,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2000年10月22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是为了规范资产评估行为,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7月2日通过,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全文包括总则、评估专业人员、评估机构、评估程序、行业协会、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八章五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为了保护和鼓励台湾同胞投资,促进海峡两岸的经济发展,制定本法。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修订)是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而制定的。1983年12月8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正;2009年6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修订;2009年6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公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最新统计法全文包括总则、统计调查管理、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共七章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而制定的。2009年8月2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2009年10月1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1号公布,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最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全文包括总则、安检机构资格许可、安检机构行为规范等共六章四十二条。
渔港费收规定是为保障渔港及渔港水域正常航行于作业秩序,充分发挥渔港效能,保证渔业航标灯安全设施处于正常使用状态而制定的。1993年10月7日农业部、国家计委农(渔政)字第15号公布,2011年12月31日修订并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最新渔港费收规定全文包括总则、计费方法、船舶港务费、停泊费、靠泊费、货物港务费、附则共六章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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