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专业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法规
  •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是为了有效监测、及时控制和消除因突发事件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而制定的。2011年11月7日商务部第56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2011年12月12日商务部令第4号公布,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最新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全文包括总则、应急准备、监测预警、报告与信息发布、应急处置等共八章四十条。

    颁布单位:商务部 颁布时间:2011-12-12 执行时间:2012-02-01
  • 鉴于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顶和掘进巷道贯通是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的两个关键环节,历来是事故的多发点。为此,部要求各矿井在编制每月的生产、开拓掘进作业计划的同时,要相应的编制安全措施计划,以预防事故的发生。现将编制回采工作面放顶、过断层、老巷和巷道贯通安全措施计划的有关问题具体规定如下。

    颁布单位:煤炭工业部(已变更) 颁布时间:1986-04-14 执行时间:1986-04-14
  •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是为了加强对收费公路的管理,规范公路收费行为,维护收费公路的经营管理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2004年8月18日国务院地61次常务会议通过,2004年9月13日国务院令第417号公布,子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最新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全文包括总则、收费公路建设和收费站的设置、收费公路权益的转让、收费公路的经营管理等共六章六十条。

    颁布单位:国务院 颁布时间:2004-09-13 执行时间:2004-11-01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是为了规范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行为,维护国内水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国内水路运输安全而制定的。2012年10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5号公布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最新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全文包括总则、水路运输经营者、水路运输经营活动、水路运输辅助业务、法律责任、附则共六章四十六条。

    颁布单位:国务院 颁布时间:2017-03-01 执行时间:2017-03-01
  • 森林防火条例是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而制定的。1988年1月16日国务院发布,2008年11月19日国务院第36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2008年12月1日国务院令第541号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最新森林防火条例全文包括总则、森林火灾的预防、森林火灾的扑救、灾后处置、法律责任、附则共六章五十六条。

    颁布单位:国务院 颁布时间:2008-12-01 执行时间:2009-01-01
  • 1993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5号发布,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最新消费税暂行条例全文包括条例的适用、应纳税额计算公式等共十七条。

    颁布单位:国务院 颁布时间:2008-11-10 执行时间:2009-01-01
  • 《商业银行负债质量管理办法》为加强商业银行负债质量管理,维护银行体系安全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保监会制定的办法。2021年3月23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商业银行负债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予以公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颁布单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颁布时间:2021-03-23 执行时间:2021-03-23
  •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是为加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有利于军队的指挥和管理而制定的。1988年7月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正。最新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全文包括总则、现役军官军衔等级的设置、现役军官职务等级编制军衔、现役军官军衔的首次授予、晋级等共八章三十四条。

    颁布单位:全国人大常委会 颁布时间:1994-05-12 执行时间:1994-05-1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拐卖人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 颁布时间:1970-01-01 执行时间:1970-01-01
  • 海关立法工作管理规定是为了加强对海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的。2008年12月25日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2009年1月4日海关总署令第180号公布,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最新海关立法工作管理规定全文包括总则、海关规章、海关规范性文件、立法后评估、附则共五章八十七条。

    颁布单位:海关总署 颁布时间:2009-01-04 执行时间:2009-03-01
免责声明:

律师之家网站法规栏目相关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18317098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