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大以来,文化体制改革逐步深化,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发展迅速。为更好地支持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发展,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和民间文艺工作者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提出以下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发展文化馆和其他文化事业的规定,为加强群众艺术馆、文化馆(以下简称两馆)的建设,增强两馆为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服务的活力,更好地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卫生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为保证专科医师培训工作顺利开展,依据《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暂行规定》,特制订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基地认定管理办法。
近年来,国内、香港以及外国一些电影、电视厂,在单独或联合拍摄电影、电视故事片中,使用文物古建筑作为场景,使用馆藏文物作为服装、道具的现象日益增多,从而损坏文物古迹的事件不断发生。为了确保文物古迹的安全,又为一些摄制单位提供可资使用的文物古迹场景,特作如下规定。
根据国务院国发〔1981〕9号文件批转的原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文物工作的请示报告》中“要恢复和建立面向国内群众的文物销售业务,以丰富人民的文化生活”的规定,结合当前实际情况,为开展内销文物业务,加强管理,制定本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文化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文化部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为了适应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促进文化事业的发展,加强和改善文化部直属单位基础设施条件,规范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基本建设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振兴发展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是党中央、国务院关心老区、着眼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对于全国革命老区加快发展具有标志性意义和示范作用。对口支援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支持定南振兴发展,确保定南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保险业的重要任务。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1号)精神,结合定南等原中央苏区的实际需求和保险业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为了改进和简化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批程序和计划管理,扩大企业用自有资金安排的技术改造项目的自主权,达到“宏观控制、微观搞活”的目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船舶总公司“关于进一步扩大基层企业自主权的补充规定”的精神,对技术改造项目审定和计划管理作如下暂行规定。
律师之家网站法规栏目相关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18317098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