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棉花收购工作。提高供销社收购棉花工作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则。
为了保障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的管理,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国发〔1999〕25号),制定本规定。
为规范煤炭企业财务审计工作,保证审计质量,根据审计署《国有工业企业财务审计实施办法》和煤炭工业部《煤炭行业内部审计工作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为健全煤炭企业经营责任制,加强对煤炭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监督,根据国务院《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和煤炭工业部《煤炭行业内部审计工作暂行规定》第十五条,制定本规定。
为了规范煤炭内部审计机构审计统计工作,保障审计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审计署《审计机关审计统计工作的规定》,结合煤炭内部审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为加强对煤炭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管理,保障煤炭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煤炭建设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民航行政机关政府信息,提高行政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民航行政机关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为加强对中国民航应急管理监察员业务培训(以下简称“业务培训”)的管理,根据《中国民用航空监察员管理规定》(CCAR-18-R3)和《中国民用航空应急管理规定》(CCAR-397),制定本办法。
为加强棉花加工厂(以下简称棉厂)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国家、集体和个人财产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国务院批准颁发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结合棉厂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规定。
为了严格执行国家棉花标准,贯彻按质论价政策,维护农业、商业、工业各方面的正当权益,根据国务院国发[1985]92号文件及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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