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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于2008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53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十九件民事诉讼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修正。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颁布时间:2020-12-29 执行时间:2021-01-01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21年6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41次会议通过,于2021年7月27日公布,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颁布时间:2021-07-27 执行时间:2021-08-01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于2001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1次会议通过。根据2019年10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77次会议《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修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是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公正、及时审理民事案件,保障和便利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经验和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颁布时间:2019-12-25 执行时间:2020-05-01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是为正确理解和适用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结合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实际制定的解释。2012年11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9次会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2020年12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0次会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颁布时间:2021-01-26 执行时间:2021-03-01
  • 《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是为正确适用法律关于诉讼时效制度的规定,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而制定。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颁布时间:2020-12-29 执行时间:2021-01-01
  • 凡属于法院工作范围的来访者,除不服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的由各审判庭接谈外,均由我处接谈。不属于法院工作范围的来访,由我处依照“归口”接待的原则,动员其到有关部门反映;如有必要,经领导同意后,可与有关部门联系协商处理。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颁布时间:1980-06-20 执行时间:1980-06-20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8年11月1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5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颁布时间:2008-11-25 执行时间:2008-12-01
  • “民商事案件”是指依据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均属于民商事性质的案件,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审理的司法复核案件以及其他因行使行政权力直接引发的案件。“判决”,在内地包括判决、裁定、调解书、支付令,不包括保全裁定;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包括判决、命令、判令、讼费评定证明书,不包括禁诉令、临时济助命令。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颁布时间:2019-01-18 执行时间:2019-01-18
  • 为增强企业活力,推进施工企业技术进步,做到技术进步工作有目标、有措施、有考核、有检查,使重点考核指标逐步定量化,不断提高企业的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决定在全国施工企业中实行技术进步考核制度。现将《施工企业技术进步考核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实施细则,贯彻执行。执行中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告我部施工管理司。

    颁布单位:建设部(已撤销) 颁布时间:1991-01-15 执行时间:1991-01-15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是为了做好防汛抗洪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而制定的。1991年7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6号公布,2005年7月15日第一次修订,2011年1月8日第二次修订。最新防汛条例全文包括总则、防汛组织、防汛准备、防汛与抢险、善后工作、防汛经费、奖励与处罚、附则共八章四十九条。

    颁布单位:国务院 颁布时间:2011-01-08 执行时间:2011-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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