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满300舶及沿海运输、沿海作业船舶海事赔偿限额的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二百一十条的规定制定的。1993年11月7日国务院批准,1993年11月15日交通部令第5号公布,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要求,落实检察环节普法责任制,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试行)》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经2017年6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0年8月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9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1月18日起施行。
《关于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共12条,涉及以下主要内容:一是正确行使刑事、民事、行政等审判职能作用。二是依法支持自贸试验区企业的创新,鼓励探索新的经营模式。三是探索审判程序的改革与创新。支持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建立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鼓励各级人民法院在总结审判经验的基础上形成符合涉自贸试验区案件特点的审判机制。四是注重总结审判经验,加强前瞻性研究工作。要不断总结涉自贸区案件的审判经验,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为自贸试验区建设提供更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5]37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律师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作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援助需求,现就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程序,根据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财政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日前,最高法院发布《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应该说该项司法解释的出台,对于执行过程中财产价格如何确定处置价格有积极的作用。以往,我们执行程序中,对于财产处置必须要通过评估这一必要环节,但是评估由于耗时长、收费高,备受诟病,往往导致执行过程中财产处置期限被延长,效率低下,但是本规定的出台,将打破传统评估模式。
为了规范委托执行工作,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制定《关于委托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委托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2011年4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1次会议通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共十四个条文,主要分为五部分内容,即精神损害赔偿请求的申请与受理;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认定标准;责任方式的适用规则;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标准与支付;以及其他条款。
《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而制定。1998年4月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74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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